根据《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石政发[2010]31号) (以下简称暂行办法)的有关规定,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2011年1月18日至3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合作创业投资机构,共9家创业投资机构 提交了合作申请。经初审、尽职调查、专家评审和引导基金理事会审定,确定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富莱晨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家机构为引导基金首批合作 机构。
根据引导基金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,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,石景山区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即日起通过媒体对首批合作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。如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有异议或了解其存 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请于公示期间与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、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联系。
金融办联系人:于培 联系电话:88699584
E-mail:yupei008@163.com
国资公司联系人:郭一男 联系电话:88708858转2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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